2003年9月22日,鹤山资产管理办公室将S*ST美雅27.49%的股份以1.1亿元的价格出售给佛山市顺德区万和集团有限公司。
2003年10月20日,鹤山市资产管理办公室宣布取消与万和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取消原因未说明。广新轻纺以1.18亿元接手S*ST美雅27.49%的股份,协议价格1.18亿元,这一价格比此前出售给万和集团的价格提高800万元。
2003年S*ST美雅年度实现净利润587万元,成功实现“保牌”,但事后被查出是通过虚增非经常性损益虚增利润11067.52万元;未及时调整价差收入导致虚增利润5725万元。
2005年2月28日,由于同广新轻纺兄弟公司省纺原料公司原料款纠纷,S*ST美雅主营毛毯大部分生产线处于待料停产状态。此次纠纷也将上市公司原管理层与广新轻纺的矛盾暴露出来。
2005年9月12日,广新轻纺与江门市新会区联鸿化纤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ST美雅”国有法人股117697245股(占总股本的29.68%)以600万元协议转让予联鸿化纤。10月底,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联鸿化纤的人员正式成为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
2005年11月7日,由于在国资部门审批环节被阻,广新轻纺与联鸿化纤转让协议作废,股权通过珠海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
2006年1月24日,因无人参与竞购,广新轻纺与联鸿化纤再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仍为600万元。
2007年11月6日,广新轻纺与联鸿化纤签署了《关于解除股份转让协议及共管协议之协议》,宣布此前与联鸿化纤的股权转让协议作废。
2007年12月26日,广新轻纺公司与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将其所持公司国有法人股117,697,245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9.68%)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广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