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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森股份拟增发融资7.5亿元加码生物质能业务

分享到微信2015-01-20 19:50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刘兴龙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1月20日晚,迪森股份(300335)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7,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000万元。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月21日开市起复牌。发行预案显示,迪森股份发行对象为包括实际控制人常厚春、李祖芹、马革拟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珠海横琴大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其中,实际控制人常厚春、李祖芹、马革拟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拟以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价格认购,认购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8%。珠海横琴大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以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价格认购,认购金额不低于24,000万元,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32%。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生物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如果此次增发计划得以实施,迪森股份将会大大缓解资金方面的压力。迪森股份采用供热供气服务模式,与工业客户或园区客户签订长期供热供气合同,在客户现场或园区投资、建设热能、生物质可燃气运行装置并提供长期的热能、生物质可燃气供应和运营管理服务。迪森股份一般通过签订较长期限的供热供气合同与客户达成稳定可靠的供需合作关系。一方面,该模式为公司的业务持续增长创造了有利条件,避免了由于市场的波动及变化带来的业务不确定性。但另一方面,该模式对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每开发一个新客户,都需先行垫付大量资金投资建设热能、生物质可燃气运行装置,该等装置建设、安装调试完成后,才能逐年获取项目运营服务收入。由于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资金占用量较大,导致公司资金需求量较大。

  市场人士指出,生物质能是一种低碳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生物能源的发展可降低对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等传统能源的依赖,对改善环境及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具有重大意义,是国家大力扶持的行业。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多部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以促进生物质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迪森股份的资金实力将显著增强,有助于公司凭借综合实力迅速抢占市场资源,提升市场份额及市场影响力。

  红塔证券研究员指出,迪森股份是生物质供热行业的龙头,公司采用长期合同管理模式使用BMF为燃料为客户提供热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定价模式保证收益,项目盈利能力强。上市以来,公司在经营战略上有所调整:逐步削减BMF 生产业务,专注供热业务;剥离小项目,走“精品化”+“大型化”路线,和多个园区达成合作;积极拓展省外市场,向长三角和京津冀地区扩张,未来这两个区域订单有望超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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