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司 > 公告精解读 > 2015年9月24日

东方园林中逾21亿PPP大单 占上年度营收近五成

分享到微信2015-09-24 17:24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汪珺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东方园林(002310)9月24日晚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北京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发来的《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湿地公园PPP政府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的中标人。项目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项目中标金额为21.75亿元,占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的46.48%。

  东方园林称,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对公司2015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将为公司后续PPP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的经验。

  在今年3月召开的东方园林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东方园林董秘张强表示,随着国家的投融资体制改革以及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的逐渐推行,未来公司的项目将主要通过PPP的形式进行操作。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张强同时表示,PPP的项目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地方政府对于PPP项目的运作流程需要一个摸索的过程,各地的进展不一;二是金融机构对PPP项目融资也缺乏具体的操作办法。在目前实施的项目营销过程中,公司充分发挥了自身的规划整合能力,推动了政府的工作流程和金融机构的融资方案设计。公司对项目进展有信心,但同时也需要市场整体环境的配合。

  今年以来,东方园林已经单独或以联合体形式签订了多个PPP大单。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PPP合同总金额近90亿元。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东方园林5月26日起停牌,至今尚未复牌,停牌前收于38.36元/股。

网友评论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金融市场
理财导航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