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司 > 公告精解读 > 2016年8月8日

恒大举牌万科 持股达5%

分享到微信2016-08-08 20:10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本报记者 任明杰)万科A(000002)于8月8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2016年8月8日收到广州市昱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奕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悦朗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凯轩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域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欣盛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仲勤投资有限公司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于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8月8日之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份5519598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本次权益变动前,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均未持有公司A股股票。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而构成一致行动人。

  恒大的举牌意味着关于万科的争夺战再次进入新的阶段。8月4日下午13时13分,有媒体报道称“恒大买入万科或达2%”,13时18分开始,万科A股价开始大幅抬升。傍晚时分,万科发布公告确认,截至8月4日,中国恒大通过其附属公司在市场上收购5.17亿股公司A股股份,持股比例约4.68%,总代价为人民币91.1亿元。

  对于中国恒大增持万科A股票被提前泄露的问题,深圳证券交易所于8月5日向万科发出关注函,要求万科就两点事项进行说明:一是万科是否存在“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露中国恒大集团拥有公司股份权益”的情况;二是万科股东名册保管、查阅等内部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近期股东申请查阅股东名册的情况。

  深交所还要求万科向中国恒大说明以下事项:一是中国恒大或与相关人员是否直接或间接向市场发布“否认公司或许家印以个人名义买万科”等不实言论。如是,发布相关言论与中国恒大附属企业买入股票的关系,中国恒大及附属企业是否存在利用不实言论交易万科股票的情况;二是中国恒大自查与万科一季报中列示的前十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间是否存在协议、其他安排等形式共同扩大所能支配万科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事实,并说明是否互为一致行动人及其理由。

网友评论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金融市场
理财导航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