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司 > 公告精解读 > 2016年9月25日

申能股份拟出资6亿元与控股股东共同设立租赁公司

分享到微信2016-09-25 17:26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王维波)申能股份(600642)9月25日晚发布公告,公司与控股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上海申能租赁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60%,申能集团持股40%。租赁公司首期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人民币,按持股比例,公司出资6亿元,申能集团出资4亿元。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自有设备租赁,从事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租赁公司在获得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审批许可后,将变更为融资租赁公司。首期注册资本金将分两期到位,租赁公司成立时出资额为5亿元,由双方按股权比例以人民币现金缴付;租赁公司获得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审批许可后再增资5亿元。未来将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进行增资。
    公告表示,公司投资设立租赁公司,并在获得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审批许可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助于把握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机遇,依托公司的能源及相关产业链项目资源,发挥公司融资成本低、资金充足等优势,实现产融协同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经初步测算,未来融资租赁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前景。
    长江证券前期的研报表示,申能股份是以电力、油气为主业的综合性能源供应商,其中,电力项目分布于煤电、气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发电等领域,电源结构多元化和电力生产清洁化并举。在2014年底申能新能源公司注入后,申能股份明显加快布局清洁能源,达茂风电一期、二期顺利并网,临港风电二期核准开工,与相关央企就河北围场、天津北大港等风电项目达成合作协议。该公司电源结构持续优化,发电消纳能力有望提升。同时,该公司向上游延伸能源产业链,先后成立燃料公司和航运公司,参股内蒙古中天合创项目,对保障燃料供应、降低燃料成本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目前电改加速推进的大环境下,低成本及大供电量为该公司参与售电市场提供长足优势。
    业内人士分析,此次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设立租赁公司,并在将来转为融资租赁公司,不仅有利于其分享融资租赁行业快速发展带来的成果,更有利于申能股份实施产融协同的发展战略,发挥金融板块的产业支撑和创新引领效应,推动上市公司持续发展。

 

网友评论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金融市场
理财导航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