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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热电:拟出资4000万元设立子公司 从事油品来料加工及贸易业务

作者:王维波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2017-09-04 21:32

  中证网讯(记者 王维波)宁波热电(600982)9月4日晚公告,公司拟与上海海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蓝能源”)和宁波恒兴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船务”)合资设立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实业”),拟定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开展以油品来料加工及贸易为主的一系列业务。拟设立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比例40%;海蓝能源出资3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比例35%;恒兴船务出资2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比例25%。

  公告表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国家能源改革政策,利用自身成熟的能源管理经验,推动油品全产业链发展,通过开拓公司能源贸易业务,为上市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业内人士表示,宁波热电业务范围为电力电量、热量、灰渣的生产及其咨询服务;热力供应;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融资租赁。其中,热电联产是该公司的核心业务。热电联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因其高效、节能、环保等特性,在未来仍将是解决区域集中供热的主要方式,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此外该公司依托金融板块业务发展,虚实结合,为其能源产业多样性、创新型发展奠定了基础。今年上半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329.48万元,同比分别增长42.69%和67.11%。主要系报告期蒸汽收入及商品贸易收入增加所致。不过,火电受煤价波动影响较大,而供暖收费标准通常受到管制,所以这方面的业绩有时会有较大的波动。因此,该公司通过设立子公司开展新的业务,有望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保持业绩的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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