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证保协同 价值创造——光大永明保险与光大证券视频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3月3日,光大永明保险与光大证券举行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本次签约是两家公司践行集团E-SBU协同发展战略,旨在进一步推动证、保双方在多个领域深度合作的重要举措,实现“证券+保险”的融合,形成证、保协同新模式。

  仪式上,双方签署了光大永明保险与光大证券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并表示双方将携手共进、价值创造,展开全方位的协同合作,打造和培育光大战略产业集群,实现集团E-SBU协同战略落地,助力双方提升市场竞争力,实现价值提升。

  此外,双方现场还签署了三个战略落地项目意向书。分别为《委托投资项目合作意向书》,约定双方将在加大债券投资规模、扩增优质投资组合产品、深化投研服务与交流方面加强合作;《综合金融、团队共建意向书》,约定双方将在客户资源共享、销售渠道共建、客户联合营销、产品整合创新、柔性团队搭建等方面加强协同合作;《采购保险服务意向书》,约定光大证券在员工福利、个人保险保障方面优先选择光大永明人寿的保险产品;光大永明人寿为光大证券全体员工提供费率优惠的保险保障服务。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段,双方创新采用远程视频通讯设备,全程无接触签约形式,将“面对面”签约改为“屏对屏”签约,是双方在特殊时期坚持加快推进业务合作的创新举措。

  未来,光大永明保险与光大证券将在集团E-SBU战略指导和双方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指引下,落实“证券+保险”的协同战略,努力打造协同典范,实现双方共同发展,助力光大集团成为世界一流金控集团。

  中国光大集团协同发展部总经理冯翔,光大永明保险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凤全,光大证券党委委员、总裁(候任)、执行董事(候任)刘秋明等出席会议。(CIS)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