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解读:天龙光电终止与*ST超日合作恐致双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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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2 20:09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7月22日晚,*ST超日(002506)公告称,7月21日,管理人收到公司转来的通知,天龙光电(300029)以*ST超日进入重整程序、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为由,告知协议自超日太阳收到该通知时终止合作生产经营协议。
这是一份提前终止的合约,对于已经陷入重整程序的*ST超日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2013年11月1日,*ST超日与天龙光电签订了合作生产经营协议,约定通过*ST超日提供全资子公司上海超日(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及上海超日(九江)太阳能有限公司的厂房、部分生产设备、技术工艺,天龙光电负责购买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并提供部分流动资金的方式,双方进行为期2年的合作生产经营。
除了停止合作会减少营业收入之外,天龙光电曝出超日九江成品率的问题,*ST超日恐怕还要承担更大的损失。天龙光电在通知中表示,双方合作经营期间,因超日洛阳铸锭及切片车间未点检完成,超日九江成品率无法达到市场平均水平、双方一直处于磨合期,天龙光电不承担超日洛阳铸锭及切片车间、超日九江的折旧费用,双方合作生产经营7个月期间,天龙光电实际应承担的折旧费总计747.25万元。
*ST超日表示,管理人收到上述通知后,已经要求公司核实合作生产经营期间的《协议》履行情况、核算公司和天龙光电应当承担的相关折旧费用金额。
市场人士指出,此次天龙光电终止合作生产经营协议,恐将出现双输的局面。一方面,*ST超日承担的折旧费增加,会加重资产重整的难度;另一方面,天龙光电与*ST超日合作生产有助于逐步解决公司应收款的问题,如今终止合作或将导致巨额应收款无法收回。(刘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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