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黄浦(600638.SH)第二大股东,深圳市中科创财富通网络金融有限公司(下称“中科创”)及其一致行动人此前入主董事会的计划因现任董事会否决搁浅。现任董事会在2014年10月14日公告中对中科创进入董事会事项给出的否决理由是,中科创在主体资格上存在瑕疵。
公告显示,虽然中科创截至9月28日是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资格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并提出提案,但其中的14.06%股权由中科创通过海通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中科创自身名义持有的股份仅有5.93%。
“仅持有公司5.93%的股份,未达到10%。”新黄浦现任董事会在公告中称,中科创不具备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适格主体资格。中科创通过股东大会入主董事会的计划也由此搁浅。
不过仅一周后,中科创又借卷土重来,此次则是借由海通证券(600837.SH)出面,希望改选董事会、监事会。据新黄浦10月23日公告,于10月21日收到海通证券的书面函件,包括再次提请召开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以及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换届改选并推荐人选的议案。函件的具体内容包括:根据上海中科创的要求,海通证券向新黄浦董事会提请在2个月内组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推进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其中,推荐王平、王伟旭、许进、宿凯、何贤波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人选。
曾提议改选董事会遭否
早在9月30日,位列新黄浦第二大股东的中科创便向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当时,中科创还提出改选董事会、监事会,并推荐王平、王伟旭、许进、宿凯、何贤波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人选。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而截至9月28日,中科创及其一致行动人个共持有新黄浦19.99%股权。
按照中科创的考虑,他们是有资格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但新黄浦现任董事会最终认定,中科创不具备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适格主体资格。
原来,中科创持有的19.99%股份中有14.06%是通过海通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其自身名义持有的股份仅有5.93%。
光大证券的一位首席投资顾问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称,“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是用于记录客户(中科创)委托证券公司(海通证券)持有、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证券。《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项下股票的股东权利,应该由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包括提案、表决、配售股份的认购、请求分配投资收益等权利。
公告显示,中科创此次便是通过授权给海通证券,以海通证券的名义行使股东权益,再次向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