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承担贷款担保
王小伟
上海绿新(002565)1月30日发布业绩修正公告,预计2014年净利润由三季报中的25,219.6万元至29,804.98万元,调整至8,024.42 万元至12,609.80万元。
本次业绩修正,主要是由于上海绿新2014年12月在检查中发现,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美”)的合作方暨实际管理者王斌、王钊德和王国友,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公司对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未能履行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不仅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甚至有更严重的问题。据了解,公司已掌握一些证据。因此按照谨慎性原则,拟对上海绿新对浙江德美的长期股权投资帐面金额7,380万元和上海绿新对浙江德美的借款余额2323万元全额计提。
上海绿新同时发布公告,决定对浙江德美歇业清算。上海绿新表示,公司保留一切维护公司利益的权利,目前已经采取各项措施,减少损失,并立即启动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责任,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另外,上海绿新对浙江德美的银行授信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000万元, 实际发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为保持上海绿新平稳运营,保障广大股东的利益,作为上海绿新的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浙江德美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杭州银行三家银行贷款所提供的16,000万元担保责任,由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上海绿新不再承担上述贷款的担保责任。
上海绿新还发布公告称,鉴于上述情况,董事会决定终止正在实施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上海绿新表示,公司迅速开展了自查,以此为戒,堵住管理上的漏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目前公司其它业务一切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