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粤电力A(000539)8月1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我省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为缓解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决定提高广东省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提高燃煤发电企业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0025元,提价后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的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530元;现有燃煤发电企业(含热电联产机组)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025元;属于自备电厂的燃煤机组,应执行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其上网电价均统一每千瓦时提高0.0025元;以上电价调整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据公司初步测算,本次调整预计将增加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75万元。(陆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