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光电(300029)昨日晚间公告,因信披违规,公司及公司财务总监闫晓莉、总经理于涛、董事长孙利11月30日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此外,对公司董事长孙利、总经理于涛、财务总监闫晓莉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经查,天龙光电存在两项违规行为。一是在2014年至2016年年报披露中将代收代付的水电费确认为收入及成本核算,未真实反映商业活动实质且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472.17万元、1618.61万元、1810.60万元,分别虚增成本472.17万元、1618.61万元、1810.60万元;二是在2016年年报披露中公司将应属于2016年运输费用的80.67万元计入了2017年度,导致2016年虚增净利润80.67万元。
天龙光电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对天龙光电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当立即改正,并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由于天龙光电出现的上述违规行为,董事长孙利、总经理于涛、财务总监闫晓莉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公司董事长孙利、总经理于涛、财务总监闫晓莉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因2015年度及2016年度连续两年亏损,根据规定,若天龙光电2017年度审计报告最终确定为亏损,公司股票将可能自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暂停上市。最新数据显示,天龙光电预计2017年度全年盈利500万元-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