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具有我国特色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体系逐步形成,在上市公司章程对实施现金分红的内部保障与约束下,在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引导和监督下,我国上市公司的股东回报意识和回报能力均显著增强。
现金分红上市公司
数量、金额稳定增长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也是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指标。投保基金公司有关人士表示,5年来A股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状况得到显著改善,有效增强了资本市场的吸引力。根据投保基金统计数据,2013年以来的5年间,实施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家数占比增长25.97%,分红均值累计增长23.64%。
具体来看,2017年全体A股上市公司分红总额,较2013年分红7515.02亿元增长了49.41%;共有2870家上市公司披露分红预案或已实施分红,合计占比达81.58%,而2013年共计1884家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占比为64.76%;同时,2017年3518家上市公司平均每家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3.19亿元,而2013年的2909家上市公司平均每家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2.58亿元。对比来看,有关指标均有大幅增长。
上述人士指出,研究显示5年来上市公司每年将超过三成的净利润额用于回报投资者,股东回报力较为稳定。5年时间里,A股上市公司整体派现率均在30%以上且基本保持向上的走势,派现率最低值为2013年30.89%,最高值为2016年34.40%。
蓝筹股和创业板
现金分红各具特色
现金分红作为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基本手段,体现了对投资者收益权的尊重和保护。现金分红的规模与公司发展阶段,经营规模密切相关。
投保基金公司的研究表明,无论从总量还是平均值来看,蓝筹股对全市场现金分红的贡献都是最大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虽然在分红总额上占比较小,但是改善度最大。
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总额的79%来自上证A股,平均每家沪市上市公司分红高达6亿元;深证主板A股分红总额占全市场的10.28%,平均每家深证主板上市公司分红2.32亿元;中小板分红总额占全市场的7.80%,平均每家中小板上市公司分红0.91亿元;创业板分红总额仅占全市场的2.60%,平均每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为0.3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