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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发布人才购房政策 三大方面保障人才购房

张玉洁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11月7日,南京市发布《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为人才购房出台专门文件开辟优先通道,将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首次纳入政策范围,全市可售商品房均对人才优先供应。人才购房最优先,按人才优先、其他购房人递进的顺序选房。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

  政策存三大特点

  《办法》中的商品房供应对象有七类,包括在南京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等,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首次被纳入政策范围。其中部分人才须同时具备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相对于以往人才购买商品房政策,扩大了人才的供应范围。学历型、技能型、管理型、经验型人才都在列;海内外人才全部囊括;重点企业教育、医疗领域人才全涉及。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首次纳入购房服务政策范围。

  《办法》规定,每名人才家庭只能享受1次购房服务,且仅限购一套住房,办理登记、选房、认购等手续时,须持有本人的人才购房证明,所购住房5年内不得转让。

  除了拓展人才范围之外,本次《办法》中,对人才购房筹集房源极其广泛。全市可售商品房均可作为供应房源,采取整体筹集和按比例筹集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全市商品住房全覆盖。对人才关注度较高的商品房项目,可采取整体筹集、集中供应的方式。其他商品房项目按比例筹集,最高可达该批次项目申请上市销售量的30%。

  第三个特点是人才购房最优先。人才凭《人才购房证明》到项目现场报名登记,相关开发企业按照摇号或者抽签的方式确定人才选房顺序,确定人才入围名单,按人才优先其他购房人递进的顺序组织选房。比如,若某楼盘销售100套房源,有30名人才申请该楼盘,则由这30名人才优先选购,其余70套房源由其他购房人再依次选购。

  对当期楼市影响轻微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此次南京人才购房政策并不是首次出现的政策,目前很多城市都针对人才购房颁布了政策。比如今年上半年,苏州市曾颁布规定,对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不少于预(销)售许可建筑面积60%的住房优先出售给在园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且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本科及以上人才,或园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高层次紧缺人才。

  由于目前多地房地产调控大多通过限制购房资格来达到调控目标,因此人才优先购房政策会否对当地楼市产生影响备受关注。张大伟表示,目前全国大部分商品房销售难度增加,这种情况下,让人才优先按照市场价格购房,对目前南京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料比较微小。南京某大型房企人士也持类似观点,他认为,本次人才购房政策其实并没有突破限购,核心仍是扩大潜在购房者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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