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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利斯:控股股东股权转让后不再谋求公司控制权

康书伟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康书伟)得利斯(002330)11月12日晚间回复交易所关注函时表示,公司控股股东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同路人投资”)在将其持有的公司29%股份转让给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疆中泰”)后,将择机将不低于13.63%的公司股份转给与同路人投资及新疆中泰均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在同路人投资将不低于13.63%的公司股份转让前,同路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放弃行使其所持6844万股公司股票表决权,并承诺不谋求公司控制权。
    公司表示,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且同路人投资放弃6844万股公司股票表决权后,新疆中泰拥有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为33.58%,将拥有公司控制权。

  公司表示,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但鉴于目前尽职调查尚未完成,同路人投资与新疆中泰还需对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提交受让申请的条件尚不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审批时间及结果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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