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中化集团成为鲁西化工实际控制人 助力鲁西集团迈向国际一流

康书伟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康书伟)鲁西化工(000830)12月20日晚间公告,12月20日,聊城市国资委与中化投资(聊城)有限公司签署《股权划转协议》,约定聊城市国资委向中化聊城无偿划转其所持鲁西集团6.01%股权。本次划转完成后,中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化聊城、聊城市聚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将通过鲁西集团间接控制鲁西化工33.6%的股份,并实现对鲁西化工的控制。鲁西化工实际控制人将由聊城市国资委变更为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保持不变,仍为鲁西集团。

  根据收购报告书,中化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鲁西化工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具体计划,但不排除因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需要进行必要的业务整合或资本运作而导致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资料显示,中化集团为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化集团已与山东省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山东省作为重要战略区域,加强在能源、高端化工(新材料)、现代农业(农化)、城市运营、现代金融服务、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务实合作。

  中化集团表示,与鲁西集团的合作是中化集团与山东省在高端化工(新材料)领域合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化集团在化工新材料领域进一步增强创新能力和产业实力的有力举措。中化集团将通过扩大投资和产业链协同等多种方式支持鲁西集团加快发展,努力建设世界一流的化工新材料产业园,促进鲁西集团在化工新材料领域由国内一流向国际一流升级。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