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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核电:因信披违规 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康曦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康曦)台海核电(002366)4月10日晚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四川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因信披违规,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显示,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因未能按期支付租金被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简称“远东租赁”)起诉。远东租赁于2019年5月8日向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台海集团”)因作为融资租赁业务担保方,当日被冻结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5906万股,以及以上市公司股份为信托财产设定的两份信托受益权,对应股份分别为790万股和386万股。上述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16%。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并获知股份冻结信息,但至今仍未披露信托受益权被冻结事项。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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