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全资子公司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资质
康曦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康曦)四川美丰(000731)4月27日晚公告,公司于近日获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官网发布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美丰实业有限公司(简称“美丰实业公司”)经审查核准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三级资质”,办理领证时间为4月28日起。
公告显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相关规定明确,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承担业务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公司表示,美丰实业公司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三级资质”,标志着美丰实业公司申请新办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核准,是公司未来可能实施的对公司现有存量土地资产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前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