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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华医药修订《公司章程》 强化董事会职权

康书伟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康书伟)7月15日晚间,沃华医药发布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公司核心理念,重新界定董事会和总裁的权限,强化董事会职权,增设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细化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沃华医药董事长赵丙贤表示,这是公司学习国际先进经验,治理体系明确迈向 “董事会中心主义”的一次积极而有益的尝试与创新。

  从国外实践经验来看,董事会中心制使得公司决策到执行的链条被大大缩短,效率大大提升,股东意志通过董事会快速得到落实,公司业绩大幅改善,股东利益得到最大维护。此次修订《公司章程》,就是沃华医药向这一治理探索实践的进阶。

  此次《公司章程》修订后,董事会拥有除章程明确规定属于股东大会和总裁职权范围之外的公司治理过程中的各项权能,强化了董事会的人事任免权限,增强了董事会的控制力。在总裁的职权描述中,去掉了总裁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权、拟定规章制度权以及高管提名权等。明确提出总裁、副总裁不得担任董事,强调总裁、副总裁与董事的角色差异与职责区分,避免因身份交叉而导致章程规定的职责无法真正落实。

  在理顺董事会与总裁职权的同时,沃华医药还在其两者之间增设了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做为董事会的常设工作机构,在董事会休会期间行使职权,以提高执行效率,更有效地落实“董事会中心主义”。

  业内人士表示,沃华医药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部分原本是总裁承担的董事会重大决策执行权收归董事会,有利于减少分歧、提高效率,最大化兼顾效率和利益平衡,是在合法合规基础上,完善公司治理的有益尝试和创新。

  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的权力边界,在各家上市公司章程中看似是千篇一律的条文,但在实践中却有着迥异的表现。业内人士认为,沃华医药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通过明确和细化的具体规定,厘清公司各治理主体之间的权限划分,有助于避免公司治理的混乱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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