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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家拟IPO企业主动撤回申请 投行执业质量迎来强监管

赵中昊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共有73家科创板、创业板拟上市企业主动撤回IPO申请,其中科创板拟上市企业28家,创业板拟上市企业45家。其中仅由中信证券保荐的项目就有10家,数量居首。

  监管部门强调,对“带病闯关”将严肃处理,决不允许一撤了之;要进一步强化中介把关责任,督促其提升履职尽责能力。业内人士认为,高比例撤回申报材料现象折射出保荐机构执业质量不高,头部机构更应加强自律、积极作为。

  73家企业主动撤回申请

  Choice数据显示,截至3月28日,2021年以来因发行人主动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或者保荐人主动撤销保荐而致审核终止的科创板拟上市企业有28家,共涉及16家保荐券商。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均保荐了其中4家企业,数量并列第一;中信建投保荐了其中3家企业,数量排位第二;招商证券、民生证券、东莞证券、安信证券均保荐了两家企业,数量并列第三。其余9家券商均保荐了1家企业。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同期,因主动撤回IPO申请而致审核终止的企业仅有两家。

  Choice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因发行人主动撤回IPO申请而终止审核的创业板拟上市企业有45家,共涉及24家保荐券商。中信证券保荐了其中6家企业,数量居首;民生证券、国信证券均保荐了4家企业,数量并列第二;华泰联合、东吴证券均保荐了3家,数量并列第三。此外,中信建投、中天国富、招商证券、长城证券、国泰君安、国金证券均保荐了两家,其余13家券商均保荐了1家。

  撤回材料的企业并非全部是“带病闯关”,从监管层近日表态看,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少保荐机构执业质量不高。从目前情况看,不少中介机构尚未真正具备与注册制相匹配的理念、组织和能力,还在“穿新鞋走老路”。

  对中介机构监管趋严

  业内人士认为,大多数撤回材料的公司在规范性方面或尚未达到发行上市条件,也有公司可能因着急赶进度,中介机构底稿尚不完善。建议切实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加强中介机构内在自我约束。

  从IPO承销市场份额看,马太效应较为明显。据Choice数据,截至3月28日,今年以来券商IPO承销金额为718.30亿元,其中海通证券承销额为92.21亿元,规模居首;其次为中信证券,承销额为89.30亿元;第三是华泰联合证券,承销额为64.17亿元。上述3家券商市场份额累计占比超过三成。在今年以来撤回IPO申请的公司中,大多数保荐机构为头部券商。

  证监会近日就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显示,被立案调查人员将被取消后续项目跟进资格。而中介机构是否可以通过复核取得项目许可,则视其内控是否存在严重问题以及是否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而定。

  业内人士称,修订后的《规定》强调参加后续项目复核的人员与原签字人员承担同样的法律责任,并规定“如若券商或证券服务机构内控存在严重问题,项目便不再进行复核”,此次修订意在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加强对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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