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司 > 新三板 > 新三板头条

新三板将完善发行等制度 QFII、RQFII可参投挂牌公司

分享到微信2018-06-23 08:58 | 分享到: 作者:马婧妤来源:上海证券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称“全国股转公司”)昨日发布信息称,将协调完善外商投资新三板相关制度。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以及符合国务院相关部门规定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均可参与投资新三板挂牌公司。

  全国股转公司新闻发言人昨日还表示,新三板正根据2018年市场分层调整的情况,对进一步完善市场分层的相关方案进行研究论证。

  近期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允许外商比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投资新三板挂牌公司。

  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信息称,将协调并配合有关部门,结合新三板市场特征,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新三板挂牌公司的相关制度,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外商依法投资新三板挂牌公司,稳步推进新三板市场对外开放,提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QFII、RQFII,以及符合国务院相关部门规定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可依法直接投资A股上市公司。

  按照本次国务院《通知》的精神,QFII、RQFII,以及符合国务院相关部门规定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均可参与投资新三板挂牌公司。

  此外,全国股转公司新闻发言人还回应媒体提问表示,已注意到市场重点反映的对万家挂牌公司仅划分创新层和基础层两个层次无法有效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等问题。

  发言人介绍,全国股转公司将密切跟踪市场需求的变化,把精细化分层作为继续深化改革工作的重要抓手,逐步推进股票发行、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创新,进一步提升市场功能、拓展市场服务。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