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规范再融资监管要求
徐昭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本报记者 徐昭)中国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人邓舸17日表示,证监会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主要内容为:一是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
二是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
三是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融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