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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证监局公司监管处荣获自治区“第七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称号

实习记者 张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实习记者 张宪)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民委联合下发《关于命名第七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决定》,宁夏证监局局公司监管处获得“第七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称号。

  宁夏证监局党委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和“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坚持民族团结就是民族地区的最大政治任务,把民族工作作为我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常抓不懈。

  宁夏证监局公司监管处主要承担辖区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公司债发行人的监管及市场培育发展等工作职责,按照“扩大增量、改善存量”的工作思路,积极做好民族团结与监管业务结合的文章。

  一是加大后备上市企业培育力度。积极利用证监会的政策优势,引导、培育贫困县企业IPO。辖区9个贫困县中少数民族相对居多,2017年,贫困县企业嘉泽新能成功利用扶贫攻坚绿色通道上市,解决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就业20余人;宁夏66家新三板企业中有超过20%的公司位于少数民族聚居区,当年融资4.2亿元,占比超过50%,为处于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的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鲜血液。截至2017年底,共有7家企业向我局报送辅导备案报告,未来资本市场服务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活力将显著增强 。

  二是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近两年,在同心、吴忠等民族地区组织召开2次IPO培训、2次并购重组会议,持续引导企业通过上市及并购融资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召开2次公司债券培训会,鼓励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联合上海证券报等部门连续两年对宁夏新三板公司进行联合调研,在全国范围内宣传民族地区企业形象,示范效应显著。

  三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维护民族团结良好局面。引导干部正确认识民族和宗教问题,既要在思想上同宗教信仰划清界限,自觉抵御不良宗教思潮的侵蚀,又要在生活当中尊重和随顺民族的风俗习惯,维护宁夏地区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宁夏证监局将以公司处获得“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荣誉为契机,切实加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履行好辖区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职责,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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