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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推动制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

研究起草《股权众筹试点管理办法》

林婷婷 陈莹莹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林婷婷 陈莹莹)证监会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局巡视员刘云峰23日在在2018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表示,作为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证监会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积极主动,稳步推进,扎实做好证券期货行业非法集资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效果。

  证监会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第一,加强日常监管,持续传导监管压力。证监会积极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要求,做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重点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排查防范证券期货业非法集资风险。加强证券期货从业人员监督管理,严禁其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便利。清理规范场外配资活动,有效防范利用配资业务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

  第二,组织专项行动,整治违法违规场所平台。证监会会同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认真部署开展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行动,集中整治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坚决防控各类交易场所触碰非法集资红线。

  第三,健全法律法规,压缩非法活动空间。证监会近年来陆续出台《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等规章制度,逐步完善重点领域监管制度,织密扎紧制度笼子。积极推动《证券法》修订、《期货法》立法工作,推动制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研究起草《股权众筹试点管理办法》,推动省级人民政府完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监管规定。通过“开正道”,压缩非法集资活动空间。

  第四,加强防非宣传,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针对各类以证券投资为名的新型非法集资活动,通过编写警示案例、发布监管问答等形式,提高社会公众风险识别能力。线上线下相结合,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攻势。同时,督导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将防范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作为投资者教育的重要内容,强化持牌机构防非宣传意识。 

  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大案要案频发,呈现向新领域、新业态蔓延趋势,以原始股、私募基金、股权众筹为名的非法集资风险事件时有发生,证券期货行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仍然艰巨繁重。具体表现为:一是网络化趋势明显。不法分子设立网络平台,借助互联网渠道宣传推广、募集资金,突破了地域界限,加速了风险蔓延,增加了打击处置难度。二是业务行为复杂化。一些违法机构兼营P2P、众筹、小贷、私募基金等多种业务,跨界经营、模式嵌套、业务相互交织渗透,行为模式更加复杂隐蔽,增加了调查认定难度。三是滥用新概念,进行伪创新。一些公司利用投资高新科技项目为噱头公开募集资金,还有一些企业打着区块链招牌,开发各种“虚拟资产”公开发行融资。

  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统一部署,继续做好证券期货行业非法集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和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地方政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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