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王思聪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额约1.5亿元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11月6日《人民法院报》官微消息, 经核实,王思聪确有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于11月4日立案执行,但暂未对王思聪本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故王思聪仅为被执行人而非失信被执行人。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11月4日,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51437840.0,约1.5亿元。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