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发改委发布《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

刘丽靓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刘丽靓)10月18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共有六大类40条,其中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13条,包括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落地,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推出深市股票股指期货,不断丰富股票股指期货产品体系;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试点,完善创新企业境内发行上市制度,推动具有创新引领示范作用的企业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并在深交所上市,强化创新企业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此外,营商环境方面8条,科技创新体制方面6条,对外开放方面7条,公共服务体制方面3条,生态和城市空间治理方面3条。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