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肖钢:加强对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监管迫在眉睫

彭扬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原主席肖钢17日在第三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表示,加强对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监管迫在眉睫。

  具体看,肖钢认为可从四方面展开。一是完善对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监管框架。一方面大型金融科技公司业务范围广、涉众群体大、外溢性强,应当参照大而不能倒的系统性金融机构或金融控股集团采取宏观审慎管理,对其资本充足率、资产负债率、信息披露等有更高、更严的要求。另一方面要创新监管指标体系,不能照搬传统银行监管指标。针对创新业务出台新的监管规则,建立健全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防火墙,防止风险交叉和传递。

  二是加强对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保护。出台相关规则,明确数据归属权和私有权的管理。要防止大型公司恶意收集、存储、交易、滥用用户数据,从投资者保护的角度进一步落实投资者管理,做好风险揭示,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

  三是加强反垄断的监管。鉴于大型科技公司的技术优势和数据获取能力,向数据服务转型的牌照要严格管理,特别要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同时,要研究制定大型科技公司开放数据的原则。

  四是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努力提高金融监管的适用性。加强各金融监管机构间的协调配合,开展对大型金融科技公司技术风险的评估和监管。

中国证券报金牛投资者教育基地声明:凡中国证券报金牛投资者教育基地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投教基地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投教基地赞同其观点,中国证券报金牛投资者教育基地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