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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向东:头部券商有望在投资咨询行业中率先受益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4月17日,证监会就《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强化监管,加强处罚,实现投资咨询行业市场出清,未来投资咨询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将加速证券公司投资咨询行业向头部券商集中的可能,头部券商有望在投资咨询行业中率先受益。

  潘向东指出,由于市场环境不断发展变化,投资咨询业务也出现了新情况,在消除信息不对称、促进投资专业化、加强投资者教育的同时,也面临违法违规成本低,内控不健全等难题,因此为了促进投资咨询行业适应注册制下新的变化,规避之前存在的风险,出台了征求意见稿:??

  一是增加了新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形式:在原有的证券投资顾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基础上增加了基金投资顾问,更好满足投资者多元化的财富管理需求。

  二是提高了准入门槛。正式由于违法成本低,所以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出现了“庄托”、“黑嘴”乃至“传销式”展业等问题突出,因此征求意见稿大幅度提高行业的准入门槛,提出了更高的盈利要求,要求申请开展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对于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现阶段原则上仅允许证券公司或其专业子公司开展,要求持股5%以上股东净资产不得低于5000万元,控股股东最近3年连续盈利,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具有良好的资本补充能力,最近3年未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等,并提出“一参一控”要求。

  三是加大了处罚力度。征求意见稿化解了投资者咨询业务的处罚力度不够,违法违规行为较多等难题,通过强化监管和处罚,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撤销业务许可、相关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被采取监管措施乃至行政处罚等制度安排,通过行政处罚或者业务许可有效期续展等形式,对不符合资质要求或者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坚决出清,促进投资咨询业务良性循环。

  四是丰富了服务类型,加强了分类指导。引导投资咨询机构主要面向资管产品、专业机构等机构投资者提供股票等高风险资产投资建议,对普通投资者则主要提供公募基金等相对低风险资产的投资建议服务。

  五是完善退出机制。目前投资咨询机构,对3年有效期满未提出展期申请或者不符合展期条件的,不得继续展业;针对新设的投资咨询机构,建立业务许可展期制度,明确业务许可的期限和展期条件;针对实践中部分持牌机构长期不实际从事业务,保牌“待价而沽”的现象,明确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不开展咨询业务的,应当主动申请注销业务资格,缴回业务许可证。

  六是差异化的过渡期安排。对于之前已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不符合有关内部管理和业务规范要求的,自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完成整改;股东不符合条件的要求的,自办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完成整改。

  潘向东指出,通过强化监管,加强处罚,实现投资咨询行业市场出清,未来投资咨询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首先增加了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利好公募基金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尤其是通过分类风险匹配监管,普通投资者将更多资金投入公募基金等相对低风险资产的投资建议服务,基金公司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其次,完善了证券公司投资咨询业务分类,加速了证券公司投资咨询行业向头部券商集中的可能;第三,加大违法成本,健全退出机制,未来中小券商从事投资咨询业务的门槛将会进一步提升,有助于行业的出清和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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