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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批文下发速度料将加快 监管趋严态势未变

证券时报

  A股IPO批文下发速度放缓的局面有望得到改变。

  近期,A股IPO批文下发速度放缓,同时新股上市的数量也较此前大幅下降,这与财务数据报告到期、节假日等因素相关,随着上述因素的变化,IPO批文下发速度有望加快。

  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市场人士表示,最近数月,每周IPO的过会数量均在20家左右,批文的下发数仅为个位数,IPO审核速度大大快于新股发行的速度,预计后面IPO批文的下发速度会加快,周批文有望回归到10~15家的水平。

  IPO批文下发速度有望加快

  一组数据可以清楚看到IPO批文下发速度的变化。

  自9月4日后,证监会每周下发的批文数量均为个位数。10月31日至11月3日区间,证监会下发的批文数量更是只有2家。而在此之前,如9月4日当周,证监会核发的IPO批文数量以及同意注册的IPO企业合计达15家,是下半年以来IPO批文下发和允许注册数量最多的一周,证监会更是同意了18家企业的IPO申请。

  若分月来看,在1月份下发的IPO批文数是43家,2月份和3月份的批文数量均为29家,随后,就进入了批文下发的高峰期,4月、5月、6月、7月、8月的IPO批文下发数量均在60家以上,分别为68家、61家、66家、92家、60家,其中,7月份最多。但进入到9月份,IPO批文下发数量明显下降,仅为28家,10月份进一步减少至14家,而截至11月9日,11月份仅有4家公司拿到IPO批文。

  IPO批文下发速度从“百米冲刺”到“小步缓跑”,和多重因素相关。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认为,年中批文下发数量激增,和科创板周年以及一些IPO公司的年报财报到期有关,为了确保在有效期内获得“门票”,拟上市公司和监管层加速了一些批文的下发,随着9月份财务到期大限已至,10月份和11月份批文明显减少,另外,国庆长假等因素也干扰着IPO批文的下发速度。

  值得注意的是,主板和中小企业板在9月4日之后便没有公司获得IPO核准批文,也就是10月份和11月份这两个板块的IPO批文数量均为0。而10月份,科创板和创业板获得同意注册批文的公司分别有6家和8家。

  王骥跃预期,随着拟上市公司补齐财务报表数据,IPO批文的下发速度回归常态,周批文有望达到10~15家的水平。

  一方面,算上发审会过会和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委放行,近期每周IPO的过会数量均在20家左右;另一方面,IPO批文下发速度放缓,IPO审核速度大大快于新股发行的速度。长期以往,必将导致通过审核后待发行的企业数量堆积,IPO批文下发速度加快是客观需求。

  IPO通过率近95%

  即便IPO批文短期下发速度放缓,但在注册制稳步推进的大背景下,今年A股IPO数量和规模都迅速增长。

  截至11月9日,证监会发审委今年以来共审核了173家公司的IPO申请,其中163家次获得通过,只有北京嘉曼服饰、山东兆物网络技术、深圳威迈斯新能源、周六福珠宝等4家公司被否决,有6家被暂缓表决,通过率高达94.22%,与去年同期不及九成的通过率相比,明显升高。

  从融资规模来看,截至目前,2020年以来上市及挂牌新股(含新三板)已经突破349家,总融资规模超过3830.56亿元,超过了不少市场人士的预期。上周,又有26家IPO企业通过发审会、6家企业完成股票发行,从当前IPO节奏来看,年内IPO企业数量有望突破400家,融资总规模即将突破4000亿,其中,超过七成为新经济企业,机械设备、医药生物、电子、化工和计算机是今年上市企业最多的五个行业。

  这和监管层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服务实体经济的监管导向相关。10月3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强调,要按照五中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扎实做好金融改革开放各项工作。其中提到,要增强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不过,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从被否的企业来看,IPO审核监管趋严的态势未变。

  最近被否的IPO企业为周六福珠宝,从公开的询问问题来看,证监会发审委从加盟商收入占比大、商标使用、应收账款及存货余额较大等三方面提出15个问题。

  证监会关注到,周六福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加,增幅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周六福加盟模式下实现的收入占比超过80%。证监会要求周六福说明以加盟销售为主的销售模式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加盟商和周六福是否存在实质和潜在的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向加盟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资金支持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新增加盟店家数是否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近,各期新增加盟店月平均销售额逐年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新增加盟商店均销售额远高于平均店均销售额的原因及合理性;部分销售额高的加盟商销售波动较大或合作期限较短的原因及合理性等诸多问题。

  一家华北券商的投行人士表示,在A股市场全面推行注册制,并不是不审,更不是放低监管要求,是在市场化的规则下,通过信息披露的方式把企业能不能上市、何时发行、以什么价格发行等问题抛给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等进行监督。根据市场接受程度调节IPO发行节奏、否决明显带瑕疵的拟上市公司,就是为注册制保驾护航,目的就是要维护市场平稳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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