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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优化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

杨洁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12月20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将于2024年1月2日9时起开放年报预约系统,上市公司应当于2024年1月11日前完成年报披露时间预约。上市公司应当在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年度报告披露。

  北交所表示,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工作着重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有多方面优化考虑。例如,北交所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将落实今年8月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即“独董新规”。《通知》按照独董新规要求,增加了独董相关披露提示,如董事会应当对独董独立性进行评估以及出具专项意见,并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等;同时,明确了独董述职报告的内容要求。

  《通知》优化披露事项,以投资者需求为核心,突出信披重点,同时要求减少重复披露。为提高年报的可读性,在封面增加可视化年报和官微二维码展示;在商业模式、行业信息等方面,要求公司尽可能使用日常用语、短句和图表等简明浅白、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阐述说明。

  下一步,北交所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持续做好定期报告的披露与审核工作,坚决做到监管“长牙带刺”,服务“春风化雨”,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如实披露,全面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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