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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望私募尽快规范发展

王群航金融界基金

  私募,一个鱼龙混杂地方,既有很多有理想、有志向的开拓者和奋斗者,也有一些能力有限、偷奸耍滑、坑蒙拐骗的投机者,毕竟大家都是在共同地经营着一项最有诱惑力的商品:资金,俗称:钱,而这正是能够非常容易衡量和测试很多行为与道德的最好标杆。

  在私募的登记备案工作进行了一年之后,中国基金业协会适时出台广泛、全面、系列的私募行业规范文件征求意见稿,非常及时,非常有必要,这一切,必将会成为促进中国私募类资产管理行业规范发展的奠基石,为未来的更大、更远、更好、更强地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昨天,中国基金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洪磊在“2015金融界领航中国年度论坛”上的讲话《完善私募自律,建设社会公信》值得大家认真学习,积极贯彻,全面落实。洪磊会长在讲话中强调的三点核心思想:新金融健康发展离不开完善的监管体系、积极的行业自律是监管体系不可或缺的一环、社会公信是行业自律管理的最终标准,提纲挈领,非常全面,非常深刻、非常系统。

  协会拟推出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托管与外包规范》,在推动两级自律管理体系尽快落地、受托登记备案环节加强专业化约束、实施会员分类征信管理、与行政和司法有机衔接,打造严格透明的自律执纪机制,不断健全行业自律规范等方面,将会具有非常深远的影响。这一切,不仅私募行业要学习、贯彻、执行,作为持牌的基金评价机构,我们也将会认真地学习,并落实到具体的各项工作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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