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年内4家外商独资私募相继获批 外资加速入场

21世纪经济报道

  最近三个月,瑞银、英仕曼、富敦三家外资私募巨头先后取得中国私募证券投资牌照,一时间引起了资本市场对外资私募入场中国市场的关注。

  事实上,确实有越来越多海外知名资管机构正在递交申请,欲通过备案登记拿外商独资私募牌照。

  此外,外资持有公募不超过49%的比例也有突破。去年恒生前海打破外资参股49%的限制后,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对外资开放的程度加大,新的变化将会到来。

  外资私募加速入场

  外资私募巨头进入中国市场的步伐正在明显加快。

  今年1月,富达国际对外宣布,其位于上海的外商独资企业正式获得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授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成为外资资产管理业内首家获得该项资格的公司。据此,外资独资基金公司终于正式落地。

  时隔半年后,在今年7月,瑞银资产管理下的外商独资企业瑞银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也宣布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成为第二家获得这一资格的境外私募。

  在富达和瑞银取得突破之后,海外巨头便开启了加速进军中国市场的模式。今年9月,全球最大上市对冲基金公司英仕曼(Man Group)成功以外商独资私募基金管理人身份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此外,富敦资金管理公司(富敦新加坡)旗下外商独资企业富敦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也成功注册为私募管理人。

  沪上一位合资公募基金人士向记者表示:“外资私募成立的速度确实在明显加快,尤其是最近几个月,一下子涌出来好几家外资私募,很快引起行业关注。不过如果把时间轴拉长来看,外资私募巨头早在几年前就掀起了一波到中国开分公司的高潮,目的就是为了抢得先机,到今年终于取得突破,也算是酝酿了比较长的一段时间。”

  实际上,自2015年来,市场上屡有消息称有外资机构获得在华独立资产管理资格,但随后皆被证明是乌龙。而今年1月率先取得突破的富达国际,正是于2015年9月在上海成立了独资企业——富达利泰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此后才有契机成为首家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的外资资产管理公司。

  业内预计,这波外资私募设立的潮流才刚刚开启,外资作为独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将会越来越多的进入中国市场。不过,在外资私募加速进入中国市场之际,也有业内人士提出疑虑。

  香港一家资管公司总经理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据我们了解确实很多外资私募对中国市场越来越感兴趣,中国金融环境的日趋对外开放也为外资入场提供了更多的可能。但我认为外资的投资风格未必能轻松地适应中国市场,因为中国市场本土化特征比较强烈,所以外资机构能否取得好的表现,目前是未知数。而且国内客户对外资私募的认可度到底有多高,也还需要验证。”

  不过,随着外资私募在中国市场的逐渐增多,投资者将拥有更多的选择,中国市场也将更趋于丰富化和国际化,有利于营造良性行业竞争环境。

  公募49%持股比例有突破

  公募基金49%的持股比例也有突破。去年6月16日,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证监会核准设立,两大股东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分别占股70%和30%。这是外资首次跨过公募49%的持股限制,实现控股,堪称外资进军公募行业的最大突破,也被评价为公募基金行业的“里程碑式”事件。

  但从去年至今,并没有第二家外资控股合资公募基金公司出现,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政策层面对这一类型公募的严格把关。市场也对外资全资持股公募有所期待。

  华南一位公募高层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毕竟公募基金公司和私募不一样,公募针对的是普通老百姓,本身公募的各项监管政策都是极其严格的,所以外资在这方面取得突破还是比较难。事实上目前设立公募公司的门槛已经大幅降低,各种私募转公募、自然人公募都在不断出现或排队审批中,但对外资而言,可能还会有更多监管方面的要求。”

  事实上,外资巨头并没有放弃在中国设立公募的想法——通过先申请私募牌照待时机成熟时再申请公募牌照,是大家认可度比较高的做法。而在目前的监管框架下,私募基金管理人开展业务3年后才可以申请公募牌照。

  例如全球最大公募基金公司先锋领航(Vanguard)集团董事总经理、中国区总裁林晓东曾在今年5月对外宣布,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成为外商独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但是不排除将来的某个时间会提出申请。不过,Vanguard最希望服务的是中国14亿普通投资者,因此就中期目标而言,Vanguard希望能在中国开展更贴合普通零售客户的公募业务。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