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基金子公司的“关门”与“开窗”

杨晓宴21世纪经济报道

  8月12日,证监会正式就《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各类净资本和风控指标相较之前坊间流传的版本更加严格。

  通道业务的“门”基本被堵死,属于基金子公司的“上帝之窗”又在哪里?

  “最近经常开会,但是很迷茫,不知道要怎么转型。”马亮(系化名)是一家银行系基金子公司项目经理。其所在公司通道业务规模占比达90%以上,对接的多属非标资产。

  面对如此监管之势,一家证券系基金子公司相关人士则表示,可能产品存续到期就不做了,不再新增业务,之后也不走差异化经营了。

  通道类业务几乎被判了死刑,相比之下,尽管转型艰难,但私募股权投资和ABS,可能将成为基金子公司的突围选择。

  去通道,避免和母公司同业竞争

  用马亮的话来说,规模越大越被动。“通道业务没什么机会了,现在很少有增量业务,现在如果再往上做规模,监管要来约谈的,有很大风险。”

  5月以来,中信信诚和民生加银因资金池违规受到了来自监管部门的纪律处分。新华富时被基金业协会要求比照新“八条底线”进行自查整改。

  “我们前期通道收费非常低,按照万几、千一收的,到时候按照规定计提都是亏的。”根据马亮的测算,要想达到盈亏平衡,相应的通道费必须达到千五以上,而这和信托公司比起来,将毫无竞争力.

  “银监会理财新规(编者注:意见征求过程中)也要禁止银行理财投资非标对接资管计划,所以这条路基本上是堵死了。”马亮说。

  此次下发的基金子公司监管相关意见征求稿中,还有一条令基金子公司无所适从,是母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

  有上海某基金系基子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早在今年6月,该公司就曾按照当地证监局的要求,就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分工进行详细汇报。“当时我们报的是子公司主要做非标,现在看也是障碍重重。”

  向主动管理转型,对于大部分基金子公司而言,挑战巨大。

  “一个是和母公司的关系,母公司做主动管理了,比如做主动管理的债券和股票委外专户,那么子公司是不是就不能做了?但最关键的问题,还是人才。”前述证券系基金子公司人士表示。

  马亮认为,信托公司做主动管理做了那么久,仍然面临“资产荒”的难题,基金子公司作为通道业务为主的机构,又有什么转型资本?

  他加入基金子公司时,正值这个行业迅猛发展之际,很多人从其他金融机构流入。按照他的说法,其所在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每年的利润就有几个亿,也就是说,净资本回报率达到数倍,这比母公司的日子其实好过得多。但他也坦言,从技术含量的角度,基金子公司其实是缺乏的。

  “到年终奖发放完毕,基金子公司势必会迎来一波离职潮。”马亮说。

  尝试布局股权私募、ABS

  多家基金子公司团队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去年以来,已经在私募股权领域做了一些尝试,未来依靠此类业务“养活一个团队并没有问题”。

  根据目前的征求意见稿,股权类投资的净资本计提比例不高,与ABS类似,但是其收益的想象空间要比固定收益高得多。

  不过,基金子公司在PE方面的历史业绩,几乎可以说为零。更多时候,依赖的是基金子公司高层和团队积累的资源。与PE机构多为合作关系,而非竞争。

  前述基金系基金子公司一名团队负责人表示,在PE投资散户化背景下,基金子公司迎来了一些机会。“原来我们主要是做一些FOF(基金的基金),先把钱募集起来,分散给不同的项目。但是和PE合作,还是比较劣势,比较难说话。”该人士表示。

  目前,该团队负责人的业务重心,放在找“明星项目”上。

  “现在是先找项目,再募集资金对接这个单一项目,这对项目的要求就很高,投资没有分散度,这个项目不能有一点闪失。”该人士表示。

  在ABS方面,目前各公司则有所犹疑。

  “年初有一家公司要做ABS,资质还比较好,报价千三。现在回过头来看,还好咬咬牙没接,否则按照千四的计提,利润要击穿了。”某华东地区基金子公司项目经理表示。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一家排名位于中游的基金子公司刚对ABS业务下发了激励通知,业务团队的分成比例比原来提高了2-2.5倍。“虽然提高后在行业内也并非很有竞争力,但是说明公司对这块业务的一个引导。”该公司内部人士表示。

  前述基金系基子团队负责人表示,其在今年年初就在推进ABS业务,主要方向有二,分别是类REITS(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和基于应收账款的ABS。“主要还是关注发行主体的资质,而不是基础资产。”其坦言。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