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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交易风险警示板股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12月修订)》第4.5.2条、第4.5.3条规定,普通投资者首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或退市整理股票,应当以纸面或电子方式分别签署《风险警示股票风险揭示书》或《退市整理股票风险揭示书》(以下统称《风险揭示书》)。普通投资者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会员不得接受其买入委托。

  个人投资者参与退市整理股票买入交易的,必须具备两年以上股票交易经验,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其中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证券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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