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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银龄安康行动”三年内将惠及半数广东老龄人群

分享到微信2014-04-21 16:28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来源:广东新闻网

    广东新闻网东莞4月21日电(李映民 郭建华)“孝行天下,情暖南粤”,记者21日从中国人寿东莞分公司了解到,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老龄办将与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在广州共同启动“银龄安康行动”,2014年5月1日起,三方将联合在广东省内全面推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银龄安康行动”是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老龄办与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3]97号文,老龄办、最高法、中宣部等24部委联合发文)的重要承接工作,旨在打造“政府显关爱、子女尽孝心、社会献爱心”三大公益平台。
  近年来,老年人意外伤害呈现上升的趋势,因意外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矛盾纠纷,给老年人及家庭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能够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增加养老保障的渠道,使老年人除了家庭保障、社会保障之外,又多了一种商业保障,有效减轻了政府和个人负担。可以帮助出险老年人家庭渡过难关,使他们的生活水平不受影响或者少受影响,避免一部分老年人因意外伤害致贫、返贫。实施“银龄安康行动”,开辟了保险业发展的新领域,利用商业保险的办法来应对老年人因年龄大、身体机能下降所造成的意外伤害,就是发挥市场作用的开拓创新,增强商业保险的公益性,推动服务业的发展。
  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总经理陈向荣表示,老年人是疾病和意外伤害风险较高的特殊群体,是最迫切需要保险保障的弱势群体。从当前实际情况看,现有的商业险种投保年龄大多都限制在65岁以下,或者从经营风险角度考虑要求老年人缴纳高额保费,老年人可保的险种非常少,商业保险在老年产业中长期出现集体缺位。
  陈向荣透露,近年来中国人寿对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陆续进行了探索和试点,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同,也积累了一定的运作经验。如山东省老龄办与山东国寿于2008年底开展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目前覆盖面已经达到36%,服务于超过510万老年人;江苏省老龄办与江苏国寿于2012年底开展的“安康关爱行动”,目前覆盖面已经达到23%,服务超过330万老年人。
  据了解,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和老年人保障体系的有力补充,具有购买方便、理赔快捷的优势和特点。以政府团购的方式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老年人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即可参保;老年人及其子女自愿、自费购买的,可通过所在社区、村(居)委会老龄组织的民政助理、政府官员,向中国人寿办理投保手续,手续简便。中国人寿为老年人设立理赔绿色通道,理赔简单快捷,方便老年人办理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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