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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膺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全国旅行社服务标杆单位”称号

分享到微信2013-09-30 09:35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来源:国家旅游局监管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旅游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旅游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根据《质检总局 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服务质量对比提升”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3〕141号)要求,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开展了“2012年度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遴选工作。按照“自愿申报、逐级推荐、择优选取”的工作方式,经各地旅游部门和质监部门推荐,确定了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饭店等10家单位为“2012年度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名单见附件)。
  各地旅游、质监部门应联合组织辖区内旅游企业,以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为对比目标,积极开展服务质量对比提升活动。希望被命名2012年度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的单位,积极发挥示范性带头作用,认真配合做好质量对比工作,带动旅游企业实现质量提升。

 



附件:2012年度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旅游局
                     2013年8月26日
附件:
2012年度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大饭店
上海商城上海波特曼丽嘉酒店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灵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深圳华侨城洲际大酒店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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