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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太尔大股东现金兑现业绩承诺

高管称方案有利公司产业整合

分享到微信2015-05-25 10:48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向勇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由于柴油发动机排放政策变更、管理体系适用性不足、中奥双方研发团队的磨合、发动机方面配套人才短缺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斯太尔柴油发动机国产化进展未及预期,直接导致江苏斯太尔2014年度业绩承诺未能实现,这也成为了近期市场关注的焦点。 

  5月19日晚间,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000760)公布了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变更业绩补偿承诺的公告。根据公告内容显示,斯太尔控股股东英达钢构拟将以现金全额支付155,934,308.25元业绩补偿款,公司方面表示,相较原先非公开发行时的业绩补偿方案,现金全额补偿更符合斯太尔目前的现状。 

  翻看以往案例,上市公司采用现金方式全额补偿的方案已早有先河。2013年,在重组后首年亏损的情况下,云煤能源大股东昆钢控股全额支付2.33亿元业绩承诺补偿款,这一方案的实施也得到市场和投资者的认可。不难发现,现金补偿具备更为明显的优势。 

  就此次斯太尔所发布的现金补偿与原先的股本回购注销方式两种方案来看,现金补偿方案一方面能够使得控股股东英达钢构保持控股地位,稳定斯太尔股权结构,规避控制权变更风险;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将切实得到该笔补偿款,充盈公司货币资金,进一步提高每股净资产,以2014年底净资产测算,若按照股本回购注销方案实施后公司每股净资产将提高至2.96元/股;变更现金补偿方案实施后公司每股净资产将提高至3.18元/股。 

  公司高管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实施现金补偿方案,斯太尔可以充分利用该笔资金,积极寻求高性能柴油发动机及新能源动力领域上下游投资并购整合机会,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优势,以更好地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从而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值得注意的是补偿方案的变更实施尚需股东大会的通过。 

  根据公司近期发布的2014年年度报告来看,斯太尔在积极推进高性能柴油发动机国产化进程的同时结合产业发展情况,利用自身先发的研发优势,已经形成了包括增程器、柴电混动总成等节能与新能源发动机产品,有意打造出一体两翼的战略格局。(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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