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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投能源:控股股东将注资

分享到微信2014-08-21 10:51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来源:腾讯财经

   公告称,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初步沟通,建投集团拟将其持有的4项火电及热力企业股权及5项垃圾发电企业股权协议转让予本公司。公司拟将持有的河北建投国融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公司”)90%股权作为本次交易对价的一部分协议转让予建投集团,其余收购上述股权资金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公告介绍,建投集团本次拟转让予本公司的标的公司股权具体包括:火电及热力资产包括河北大唐国际王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9.43%股权、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35%股权、承德龙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垃圾发电资产包括河北灵达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9%股权、河北建投灵峰环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9%股权、河北建投灵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9%股权、河北建投沧海环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9%股权、承德环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4%股权。

  本次拟置出标的公司河北建投国融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公司持股90%,建投集团持股10%。截至2013年12月31日,国融公司总资产80573.45万元,净资产28239.31万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10640.89万元,实现净利润590.65万元(上述数据为经审计的合并口径数据)。

  至于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公告称,建投集团在本公司于2013年5月启动的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和具体措施,对于其拥有的盈利能力良好且通过整改能够符合上市条件的火力发电资产,将逐步注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火力发电资产业绩状况良好,已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因此,本次交易是建投集团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具体履行,将有利于解决本公司与建投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经营的独立性。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火力发电装机容量,提高资产规模。同时可再生能源资产的置入,拓展了公司能源业务领域。因此,本次交易整体上有利于拓展本公司主营业务的布局范围,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国融公司自成立以来,公司投入大量资源进行培育,但受市场环境影响,国融公司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盈利能力较弱,且后续培育仍需要较大资本投入,通过本次交易将其置出公司,有利于公司将现有资源集中用于火电及相关核心专业领域的发展,做专、做强主营业务。另外,由于本次收购为现金收购,将国融公司股权作为交易对价一部分,有利于减轻公司本次交易的现金支付压力,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的后续运营资金需求,提高资产整合效率。

  建投能源称,鉴于本次交易正在论证筹划之中,尚未签署任何书面协议,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将依据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8月4日开市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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