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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分享到微信2013-10-23 05:11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来源:昆百大A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本次拟向华夏西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9.49元/股。
   另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8.55元/股。本次配套融资最终发行价格将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资产重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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