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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科技 新三板昔日明星沦为“仙股”

冲刺精选层折戟后遭立案调查

吴科任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搬走了,上星期二、三开始搬的。”12月1日在蓝山科技披露的主要生产经营地址的安保人员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说。记者随后致电公司数个公开联系方式,但均未接通。

  蓝山科技11月30日公告,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有趣的是,对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公告只有一字——无。

  自9月底终止精选层挂牌申请复牌以来,蓝山科技股价累计暴跌九成,并沦为“仙股”。这家新三板曾经的明星级公司如今千疮百孔,主业停顿、银行账户被冻结、欠薪、董监高人员陆续离职等。

  股价暴跌 做市商陆续抽身

  高楼眼看要建起,却突然崩塌。

  蓝山科技2月11日公告称,拟申请在精选层挂牌,计划发行不超过8000万股,募资将用于投入研发项目、偿还银行贷款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月29日,蓝山科技披露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申报稿)等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请文件,同日获得受理。5月13日,蓝山科技收到首轮问询。9月25日,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其精选层挂牌审查。

  终止公开发行审查复牌首日,蓝山科技股价下跌68.79%,收盘报1.62元/股。小幅反弹后继续下挫,并沦为“仙股”,12月1日收盘报0.28元/股。复牌以来,蓝山科技已累计下跌94.61%。之前奔着精选层概念进去的资金遭遇重创。

  公开资料显示,蓝山科技成立于2005年9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为Zhao Ruimei及其子谭澍。2014年6月,公司在新三板挂牌,自2014年8月起采取做市转让交易方式。2017年至2019年,公司连续三年跻身创新层。

  自去年10月25日证监会宣布新三板启动全面深化改革以来,公司股价一度累计上涨378%,市值最高上冲到逾20亿元。如今,公司市值不足1亿元,令人唏嘘。暴跌期间,多家为蓝山科技提供做市服务的券商陆续退出,包括华福证券、西部证券、天风证券、中信证券、渤海证券、粤开证券和华龙证券。

  从股东情况看,蓝山科技股东户数可排在新三板市场前30名(精选层企业公开发行之前),但股权依然集中。截至6月底,公司股东户数为1718户,第一大股东赛博香港持有69.2%的股权。其中,赛博香港已质押股份数量为1.4亿股,约占其持股数量的60%。

  问题缠身 主业处于停顿状态

  蓝山科技主要从事光传输和接入网络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外协)和销售。2017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76亿元、6.42亿元、6.74亿元和2.69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069.96万元、4519.41万元、4911.20万元和2085.68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宣布冲刺精选层前夕,蓝山科技发布公告称,拟调整生产模式,将部分生产环节委托外部生产。委托生产环节主要是SMT(表面贴装技术)生产环节和产品组装环节,公司保留嵌入式软件写入、产品检测等关键环节。蓝山科技管理层预计,外协加工方式与原生产模式下的总体成本差异较小,对毛利率和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过,这种调整仍引发市场猜测。

  蓝山科技看似稳健的业绩背后,实则问题缠身。公司10月27日公告,公司及子公司中经赛博于9月30日因三起案件被列入被执行人,涉及金额共计3101.63万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0月29日公司公告称,公司及中经赛博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蓝山科技在10月29日的公告中直言,受新冠肺炎疫情、公司生产模式变化、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等因素影响,主要业务光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处于停顿状态,大部分员工已离职。

  目前,蓝山科技董监高人员已相继离职。蓝山科技10月21日公告,公司副总经理周权辞职。10月27日至28日,蓝山科技3名监事全部辞职;董事何永琪、汪中离职。汪中同时辞去高级技术顾问、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经赛博副董事长一职。这将对蓝山科技的技术研发工作形成重要影响。

  截至6月底,蓝山科技保证借款余额共计2.15亿元。“因公司相关员工已离职,暂无法逐笔说明是否已经逾期、是否涉及诉讼仲裁等事项。”蓝山科技公告称,公司银行账户已冻结,大部分员工已离职,无法拟定保障日常运营措施。

  监管问询 审查压实财务真实性

  就上述问题,全国股转公司对蓝山科技进行了问询,要求公司就涉诉情况、持续经营能力等进行说明,并要求主办券商进行核查。11月初,蓝山科技回复了问询函。但对于其说明不充分的问题,全国股转公司进行了二次问询,要求公司结合对外借款、董监高履职等情况充分披露重要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问题“自曝”时点集中于终止精选层挂牌申请之后。据了解,新三板股票公开发行审查有三大主要共性特征,即必须压实财务真实性、经营合规性和信息披露充分性。

  财务真实性方面,一是重点问询同发行条件和精选层进层条件密切相关的财务问题,如收入及成本费用的确认、毛利率变动与公司业务的匹配性、研发投入归集核算的合规性、现金流与业务及其他财务数据的勾稽关系等,确保问询的深度和广度。二是明确核查要求,紧盯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就重点问题及风险事项等,从现场核查、走访、监盘、函证等方面细化核查标准,督促中介机构尽职调查、依规审计。

  经营合规性方面,一是从各行业特有风险和业务规范性要求出发,列明清单,针对性问询业务合规性问题。例如,对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重点核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业务许可资质、土地房产等问题。二是严格执行负面清单,有重大违法违规的坚决排除。

  信息披露充分性方面,一是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督促发行人全面、充分披露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必需的、有重大影响的信息;重点关注与中小企业特点相关的信息披露,充分披露特有风险因素。二是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细化中介机构所应承担的信息披露义务,督促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把关责任,有效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做到“应说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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