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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三大进展
发布时间: 2006-12-19 20:46 字体: 放大 缩小 还原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19日表示,自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牢牢把握职责定位,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三大进展。  

     2006年12月19日(星期二)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介绍国资监管工作进展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政府网 陈涛 摄) 

    首先,三年来,随着国资监管在组织、法规和责任等方面体系的基本形成以及薪酬管理的初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基本框架已初步建立。

    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全部组建,市(地)级国资监管机构已基本完成组建工作;国资委和各地国资监管机构以《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依据,共制定发布了企业改制、产权转让、财务监督等16个规章、40余件规范性文件和1000多件地方法规和规章制度;国资委在中央企业实施了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各地国资委也先后对所出资企业实施了业绩考核,并积极探索考核激励方法。

    其次,通过对中央企业进行清产核资、风险管理和完善监事会制度等,加强了国有资产监管。清产核资强化了企业财务预决算、财务动态监测,加强了对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督管理,加大了财务决算审计监督工作力度;《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发布,推动了中央企业加强风险管理工作;坚持和完善监事会制度,加强了国有资本权益和国有资产安全情况的重点检查。

    国资委还发布了《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暂行办法》,逐步理顺和规范了国资委系统内的指导监督关系。

    第三,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得到规范。多部门共同参与,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和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逐步形成,国有资产流失得到有效遏制,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维护了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李荣融表示,目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还面临不少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2007年中央企业将进入第二个业绩考核任期,国资委将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和结构调整,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任芳  刘兵/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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