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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研讨证券信息权益法律保护
作者:周松林 发布时间:2008-01-25 02:21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举办“证券信息权益法律保护研讨会”,就证券市场发展新形势下证券信息权益法律保护问题进行研讨。

  会议从新华富时案出发,对证券信息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作了全方位的探讨。新华富时案是一起证券信息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件,新华富时指数公司一、二审均败诉,案件在业内引起了极大的关注。

  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顾功耘在会上表示,证券信息权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所有权,对证券信息权益的保护是当前所面临的一个新课题。此次邀请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和论证,将有助于促进证券信息法律保护机制的完善。上证所副总经理周勤业指出,当前我国证券市场仍是一个新兴市场,证券信息经营应当在证券市场及交易所的发展中做出其应有的贡献。上证所在证券服务业务软硬件设施上均有大量投入,在提高市场透明度、做好相关信息保密工作的同时,也为信息服务业务的产业化提供了空间。证券信息权利的保护,迫切需要得到立法和司法上更坚实的保障。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证券信息不能等同于公共信息或公益信息,而是投入了大量资金和创造性劳动的智力成果;在当前的法律环境下,对证券行情信息可按汇编作品著作权进行保护,待制定数据库保护的相关规定后,可将其作为数据库加以保护;应综合运用法律、合同和技术等手段对证券信息权利进行全方位的保护;应当本着公平、有偿等原则,在交易所证券信息权利保护与其履行公共职责之间实现平衡。

  上证所总经理助理徐明在会议总结中指出,在全球交易所之间的竞争不断加剧、降低交易成本已是大势所趋的背景下,证券信息日益成为交易所的一项重要资源,作为新兴加转轨的市场,在我国保护证券信息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相关主管部门、交易所和市场参与人已就此达成较多共识。

  来自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版权局、中国证监会、港交所、深交所、中金所、上海期交所、上海相关法院、上海信息委和有关高校、律师事务所等数十家单位的相关领导和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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