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美国次贷危机和国际金融市场的波动,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15日在北京表示,中国和印度两国金融监管机构应逐步扩大和深化在证券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
姚刚是在此间举行的第二届中印金融发展高层论坛上说这番话的。他指出,中印两国的证券市场同为新兴市场,近年来均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也面临着一系列新的问题。
姚刚说,当前,美国次贷危机和国际金融市场的波动,使市场发展面临一些不确定的因素。如何把握对外开放的时机和节奏,增强行业竞争力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两国金融监管机构需要共同思考的问题。
近年来,中印两国在证券领域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2006年9月,两国证券监管机构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正式建立了双方进行监管合作和信息交流的渠道,标志着中印两国证券市场的合作进入了新的时期。
姚刚表示,近年来,中国积极履行加入世贸组织证券业开放的承诺,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范围不断扩大。
统计显示,截至2008年4月底,中国证监会已批准设立七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和30余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其中,15家合资基金公司的外资股权已达到49%。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各有三家特别会员,分别有41家和19家境外证券经营机构直接从事B股交易。
此外,中国还主动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企业到境外上市,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发行股票和债券,并支持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走出去,允许境外证券交易所设立驻华代表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