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贾福兴日前在国企反腐倡廉建设座谈会上指出,当前中央企业违纪违法主体多为二三级企业领导人员和财务管理、物资管理、项目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呈现低职低龄的现象。
他表示,企业主要领导人员违纪违法,多有关键岗位人员配合,形成企业内部的权钱、权物两个环节的结合,使腐败行为得逞。二三级及以下企业相关人士,由于经不住物质利益诱惑而违纪违法。
他介绍,中央企业的违纪违法案件性质多为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商业贿赂,以及通过窃取商业和技术秘密获取私利等。失职渎职和贪污贿赂多为企业领导人所犯错误,主要是违背集体决策原则、一个人说了算。贪污贿赂多为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共同所为。而商业贿赂和窃密则基本是非领导犯罪或低职低龄违纪违法行为。
违纪违法手段多数是利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等机会,通过私自经商办企业、同业经营、关联交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违纪违法的后果多数涉案案值较高,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较大。
近期,国资委和中央企业根据年初对惩防体系整体推进的部署,扎实开展工作,整体推进中央企业惩防体系建设。
截至9月19日,125家中央企业报送了领导人员自查情况汇总表。从调查摸底情况看,“七项要求”涉及的问题在企业有不同表现,有的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有的在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有的为配偶、子女和其他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许多企业已经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整改,效果良好。例如一家企业通过整改,三名领导人员退出兼职取酬收入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