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安全问题,济南市近日建立网上房地产操作系统,二手房交易将全部实行网上监管,成交款项也将由房管部门负责代收代付。
近日,济南市房管部门出台了《济南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如果卖方当事人委托房地产中介出
售二手房,受托中介必须在市房管局备案,同时申请注册为“济南网上房地产”操作系统用户,对要出售房屋权属证书刊载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验后,才能到网上挂牌发布出售信息。
网上交易完成后,交易双方要持二手房买卖合同等相关资料,到房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办理交易资金托管手续。完成交易产权登记后,受委托银行要按照约定向卖方当事人代付应得交易资金。如果出售房屋不符合交易条件,房管部门审核后将退件;如果交易双方当事人约定解除资金托管协议,则需要解除托管,交易资金退回买方当事人。
据了解,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房地产中介侵吞、挪用买卖双方交易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为加强监管,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专门开发了“济南网上房地产”操作系统,系统先期将选择部分已购公房上市交易业务进行试点,目前开始试运营,并计划于6月1日正式运营,全面开展二手房交易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