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开始,人民币在台湾启动双向兑换,自然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岛内居民持身份证,游客和外籍人士持护照)均可兑换,每人每次兑换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万元。
昨天开始办理兑换的场所包括台湾14家金融机构的1240个网点、46家旅馆、15家百货公司和50个庙宇等观光景点。桃园机场是最早开始兑换的场所,清晨5点半就出现排队“抢头香”的人潮,其中以商务人士居多。该机场的每个兑换柜台分配到40万元人民币的额度,开兑3个小时后这些额度基本用光。在银行兑换网点,众多民众一大早就来尝鲜,有的上班族还特意为此请假。
昨天,获准开办人民币兑换业务的台湾银行挂出人民币现钞买进和卖出价格。台湾银行挂出的买进价为4.339元、卖出价为4.552元,即如果购买人民币,则每4552元新台币可换1000元人民币;如果卖出人民币,则每1000元人民币可换4339元新台币。
目前,人民币在台湾的流通仍处于初步阶段。台湾银行还不能为个人办理人民币存款业务,如果个人希望将人民币作为炒汇的理财工具赚取人民币升值的汇差,则必须自行保管人民币,同时还要承受丧失新台币存款利息的成本。
此前,人民币和新台币不能直接兑换,必须通过美元等第三种货币进行套算。到目前为止,大陆的商业银行还不能提供人民币兑换新台币的业务。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指出,人民币和新台币实现直接兑换后,将为两岸游客旅游和购物等消费的结算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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