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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不能只捉“苍蝇” 更要打“老虎”
发布时间: 2007-10-11 15:34 字体: 放大 缩小 还原
    长期以来,消费者深受垄断企业之苦——油价说涨就涨、月租费说收就收。凭借“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垄断地位,一些企业以层出不穷的“霸王条款”,掏百姓的“腰包”,作弥补效益“缺口”的“补丁”。 

    “反垄断法”,2007年引人注目的一个关键词条。在西方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历时13年波折,终于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获高票通过,将于明年8月1日起施行。 

    长期以来,消费者深受垄断企业之苦——油价说涨就涨、月租费说收就收。凭借“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垄断地位,一些企业以层出不穷的“霸王条款”,掏百姓的“腰包”,作弥补效益“缺口”的“补丁”。垄断现象不断成为社会舆论的众矢之的,以反垄断为核心的公共利益事件也在不断上演。 

    对《反垄断法》的出台,人们寄予了厚望。在这部新法中,50余项法律条款集中对目前社会中存在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三类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政垄断做出规制。这部法律填补了长期以来中国竞争法领域的一处重大空白,健全了企业经营者之间的竞争规则。 

    然而,也有一些专家认为,这部法律在制约行政性垄断方面力度仍稍有不足。 

   民营加油站的“油荒”还将持续多久? 

    中国《反垄断法》通过没多久,为解决民营加油站油荒问题,9月11日,海南100多名民营加油站经营者齐聚海口,召开“反垄断研讨会”。他们希望此次呼吁能够引起有关部门对民营加油站“油荒”的重视。 

    不只在海南,事实上,全国很多地方的民营加油站都面临着同样的困境,类似的不满声也时有所闻:成品油批发价格节节上涨,有的地区甚至出现批零倒挂现象,大批民营油企却要么无油可供,要么承受严重亏损。 

    在《反垄断法》将于明年8月1日施行的大背景下,这些民营企业的努力显得不同寻常,这其中就透视出垄断集团形成中的强大的制度诱因。 

    在石油行业,国家出于对能源开发的保护,基本上将国内所有的石油开采和炼制能力都纳入到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旗下。大集团垄断了国内全部的炼油能力后,形成了对成品油供应渠道的完全控制(即油源垄断)。虽然每年尚有数量不多的成品油进口配额,但进口的成品油却多以燃料油为主。 

    于是,民营批发企业和加油站只能从两大集团购买油源。名义上成品油批发价格随行就市,实际上成了两大巨头的自行定价。制定的成品油出厂价和批发价往往与零售价一致,甚至还高于零售价,这让民营加油站根本无利可图。 

    此外,石油开采和炼油被大规模整合后,这些石油巨头也都建起了一大批成品油批发公司和自己的加油站。有了自己的“亲生儿子”,民营石油流通和众多民营加油站等“没娘的孩子”,当然要被另眼看待。 

    《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等三种属垄断行为。 

    国家发改委于8月初发出了通知要求:两大石油公司对系统内外成品油经营企业要一视同仁,不得对系统外企业停供、限供成品油。我们期待在实践中,民营加油站的“油荒”问题能找到解决的方法。 

   手机收费,暴利盛宴何时散场? 

    8月17日,中国移动公布中期业绩:今年上半年盈利接近380亿元。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近年来人们对电信资费整体水平过高的投诉与日俱增。 

    在世界移动通信业中,超过10%净利润的很少,欧盟甚至正在酝酿取消国与国之间的漫游费。而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通信资费却远高于欧美。在与部门利益博弈之时,消费者说“不”的声音总是那么微弱。 

    以北京为例,手机资费水平在全国高居不下。无论是煞费苦心花样迭出的话费套餐,还是“被叫全免”的单向收费,这些虽然显示了移动部门“坚冰融化”的迹象,但更多的消费者并不领情。一些网民质疑:打着降价的旗号,却抛出了复杂的数字选择题,为什么不能直接下调单位时间资费,让人们自由明白地消费呢? 

    显然,对饱受诟病的电信部门,人们真正期望《反垄断法》先拿不合理的月租费、漫游费开刀。 

    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政策与发展研究所阚凯力认为,既然称是单向收费,50元月租费收取就没有道理。承诺“在网一年”才可享受本地电话全部免费,这个附加条款其实是要把消费者锁定、套牢。 

    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的一位专家则更为尖锐地指出,某些企业需要认清自身的公共性质,担当起社会责任。 

    据分析,当前移动通讯市场结构很不平衡,近三年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一直处于利润大幅增长期。随着中国移动的收入市场份额的不断升高,其他三家运营商都呈下降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中国移动降价,其他运营商竞争力将更弱。如果其他运营商被“挤死”,中国移动的垄断程度将更高。手机话费又很容易进入“不降不行,想降不能”的怪圈。 

    按照反垄断法的规定,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其“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的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 

    显然,规范电信市场的良性竞争,关键在于扶持竞争力量,建立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全国人大常委会王茂林委员说,“这些电信机构每年利润上千亿,该让点利给人民,体现以人为本。” 

   有多少“初装费”在乱掏百姓腰包? 

    2006年3月,广东肇庆市一小区业主将该市物价局告上法庭,提出物价局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先后批复同意开发商收取的管道燃气初装费从1000元涨到3000元,属于违法行政。 

    业主起诉后,肇庆市物价局承认“工作失误”,撤销了两个批复文件,对燃气初装费紧急叫停。这次胜诉不仅终结了一项持续多年的乱收费,更让人们看到了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限制垄断利益的可能性。 

    在广州,这项收费迄今已有19年历史,市物价局一位负责人解释,这是为了补充1987年市政府为管道煤气投入的3.25亿元资金。 

    然而,有广州市民质疑说,如今广州的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已达70万户,“燃气集资”已多达14亿元,继续收费道理何在?广东省物价局早在1999年就有规定,强调管道燃气预埋等费用“应全部在房价中补偿,不得在价外另行收费”,这项规定没有被很好地落实,有关部门是否有一定的纵容责任? 

    事实上,不只是煤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的问题也受到质疑。针对北京有线电视收看维护费由每月12元上涨到18元,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院长黄泰岩教授说,北京220万有线电视用户无奈交钱,凸显了垄断经营弊端。 

    “收视费高”、“机顶盒贵”、“强制关闭模拟信号”……越来越多的用户开始对有线数字电视提出不满情绪。针对有线电视垄断运营,人们感到缺失了“选择权”。 

    据了解,青岛、杭州、大连等25个城市已经实现了有线电视数字化,全国有线数字电视用户超过1200万。显然,每户初装费的收取让垄断运营商获益不少。 

    对属于服务性质的机构,保护垄断的结果可能是消费者付出的代价过高。对此,国家广电总局明确指出,各地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必须尊重群众的选择权,要充分考虑社会各阶层的经济承受能力,特别要照顾到低收入家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享受公共文化的基本权益,要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有多少成本越算越多“涨”你没商量? 

    在缺乏竞争的情况下,垄断行业往往练就了一身“绝活”:成本越算越多,涨价的理由越来越充分。近些年,全国有数百个城市以“亏损”为名对水、电、煤气等民生用品的价格做出了不同幅度的提高,但对企业的运行成本和利润核算等则讳莫如深。 

 
    200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邮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11月15日起,上调信函、明信片业务资费。 

    仅仅凭借“此举是为理顺邮政资费结构,缓解邮政行业经营困难,促进邮政行业发展和邮政体制改革的深化”的说辞,一场与百姓生活有关的价格调整就此完成。 

    而消费者最大的不满是,几次资费调整事前都未经过征求民意、价格听证等程序。市民李小津说:“公共事业应当体现公益性,不能发个通知就涨价!” 

    有专家指出,发达国家的地铁、邮政等公营企业,尽管也是常年亏损,但他们从不轻言涨价,因为涨价听证会程序复杂,牵扯广泛,到最后未必涨得成。而在中国,听证会却常沦为“涨价发布会”,百姓连表达自己意见的机会都没有。 

    公交“一卡通”,如今不少市民几乎人手一张。许多人反映,“一卡通”背后的公共交通卡股份有限公司却在“靠卡吃卡”,依靠垄断行业特有的“霸王条款”,收取超过发卡成本的高额押金。 

    目前在上海市场流通的公交“一卡通”约1500万张,每张卡收取押金30元,押金总金额高达4.5亿元。面对市民对押金收取标准提出的质疑,上海公共交通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言人表示,上海“一卡通”最初每张卡成本近20元,近年来随着发卡量的增多,卡的成本已经降到10元以下,但是算下来每张卡的平均成本还是超过10元。 

    “不能因为公交卡公司是公益性行业、国有企业,对企业就网开一面,政府和企业的界限就含混不清。”华东政治学院一位教授表示,垄断经营的成本向来是一笔糊涂账,所以更需要价格听证。听证的结果应该是运营商、消费者、专家学者、政府各方利益观点博弈的产物,而不应该是地方政府、垄断行业安排好的“假听证”。 

    中央党校研究员曾业松指出,垄断行业提供的价格成本、财务等相关数据,都应当尽量透明、详尽,以便得到社会的监督。这是推进市场化改革进程,解决打破 垄断的一个好出路。 (《环球》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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