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1994 为资本市场“正名”
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中国资本市场从自发形成开始走向规范发展。由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属当地政府管理,两地各自颁布了有关股票发行和交易的管理办法,形成了两个分割的区域性市场。
此外,尽管两大交易所相继成立,但围绕资本市场姓“资”姓“社”的讨论一直没有中断过。中国证监会第三任主席、时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的周正庆出席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开业典礼,并代表人民银行宣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开业。他回忆说:“当时大家心情都是很兴奋的,因为中国要正式成立证券交易所了。不过,大家对搞不搞这个股市,当时认识并不一致。”
如何为资本市场“正名”,加强规范和监管,建立全国统一监管框架,牵动着两会的心。
1992年,时任总理李鹏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提出“积极进行发行股票和证券交易市场的试点工作,抓紧人员培训,完善规章制度,健全交易秩序,使股份制经济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他充分肯定了资本市场的作用,表示“实行股份制是筹集建设资金和监督企业管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并有利于促进企业机制的转变”。
同年,证监会成立。中国经济迎来改革开放以来最快的发展时期。资本,这个中国人过去不敢提也不愿提的词,成了改革开放中耳熟能详的关键词。
到了1993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展包括债券和股票在内的金融市场”。两会闭幕后的次月,证监会颁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股票发行试点由上海、深圳推广至全国,打开了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1994年,公司法开始实施。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今年国家将组织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按照公司法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积极总结经验,逐步形成规范化的实施办法,以利推广”。上市公司作为现代企业的典范,对于引导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
1995-1999 规范与发展
1995年,中国经济处在“八五”计划即将收尾、马上进入“九五”计划之际,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已连续3年在11%以上。时任总理李鹏在两会上提出,1995年经济增速可以适当放缓一点,经济体制改革要以国有企业改革为重点,“对现有的股份制公司要依法进行规范,把企业改组、改制和改造结合起来”。当年,中国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筹资31.7亿元,而在1994年这一数字为192.5亿元。
同样在1995年,日本五十铃自动车株式会社和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通过协议方式购买“北京北旅”法人股4002万股,占总股本的25%,成为其第一大股东,这是首个外商通过协议购买法人股成为中国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案例。
到了1996年,两会提出,“积极稳妥地发展债券和股票融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证券市场”。证券市场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部分。此时,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已是1992年的2.6倍。
1997年,《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颁布,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同时开始对“老基金”进行清理。在这一年,股票发行额度达到了300亿元,是1993年的6倍。
1998年春天,亚洲金融危机的阴云尚未散去,两会把“理顺和完善证券监管体系”作为当年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人们开始对证券市场的“泡沫”和风险有了认识。也是在这一年,政府开始对国有银行实施不良资产剥离和注资。中国经济和金融与资本市场同时开始思考规范、健康发展的问题。
随后的1999年,证券法开始实施,资本市场发展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两会提出,要认真贯彻证券法,规范和发展证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