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首页
>
新闻中心
>
时政要闻
财政部制定规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须经国务院批准
作者:
周明
发布时间:
2008-06-23 17:31
来源: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财政部昨日印发的《财政部工作规则》指出,财政部制定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宪法、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涉及财政部与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报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
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及重要涉外、涉港澳台事项,应当事先请示国务院;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重要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发布前须经国务院批准。财政规章应及时向国务院报送备案。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
相关文章:
·
五部委将对扶贫资金开展专项治理
(06-17 19:00)
·
财政部、证监会明确证券评估资格准入条件
(06-15 19:39)
·
财政部提出积极探索社保基金财政直接支付
(06-07 00:35)
·
金融企业财政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06-06 01:03)
·
6月1日起金融企业财政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06-05 21:13)
作者相关:
·
审计署截至目前审计署已对19800多个单位进行审计
(06-23 17:15)
·
中央财政紧急拨付198亿元补贴资金
(06-20 14:24)
·
三部门要求提高捐赠款物使用管理透明度
(06-17 00:26)
·
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出台
(06-13 18:20)
·
财政部、国税总局明确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06-13 15:46)
公司资料检索
新闻检索
频道精选
[期货]
港黄金期货十月推出
沪胶触及涨停
[保险]
4险企投资京沪高铁
保险地震赔款3.34亿
[外汇]
汇率政策主动性增强
23日汇率6.8676
[基金]
基金短炒 暴涨暴跌
高管变更席卷基金业
[房产]
住房需求增速将放缓
京炒房族急套现
[评论]
治通胀首控货币发行
为何"牛短熊长"?
[银行]
部分银行顶风作案
华夏银行增发尴尬
[生活]
政府"绿色出行"公开信
高CPI下理财技巧
[港股]
石化双雄受益油价提高
永义国际套现
[国资]
国企股权激励难
基金专户理财紧盯国企
[产权]
有限合伙制VS公司制
合伙制遴选人才
[机构]
6亿元投资江海证券
社保基金更多选择
24小时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