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专业市场+互联网”创新转型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涉及我会职责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扎实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私募基金特别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是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本力量,是促进创新成果转化的助推器,对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会积极推动创业投资基金等风险投资主体的发展,探索完善私募基金监管方式,加快构建私募基金法律规则体系。实行私募基金备案制,不设行政审批。出台相关自律规则,建立分类公示、黑名单制度等诚信约束机制。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商总局等部门,推动解决私募基金发展涉及的税收优惠、国有股豁免转持、工商注册等相关政策问题,助力私募基金发展,推进直接融资关口前移,切实解决科技创业企业“起步一公里”的资金来源问题。截至2017年10月底,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共有21628家,已备案私募基金63248只,管理基金规模10.77万亿元,为中小微企业发展和创新创业活动提供了资本的源头活水。
我会支持设立实体市场创新转型股权引导基金,并督促其规范运作,积极鼓励市场主体与上下游企业、市场业态之间实现有机结合,做大做强。下一步,我会将采取多种措施,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的发展:一是积极支持各地政府利用政府引导基金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积极支持地方政府和各类市场主体遵循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方向,因地制宜,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水平。二是拓宽引导基金的募资渠道,促进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中长期资金投资私募基金。三是推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尽快出台,完善私募基金监管规则体系。四是推动出台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公平合理的税收政策,鼓励其更好地为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增值服务,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早、投小。